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第十一届“自强之星”励志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各班报名推荐,学院评选小组评审,拟评定19级工程造价2班刘晓钰、18级室内艺术设计3班刘瑞2名同学作为建筑工程学院提名人选参与学校第十一届“自强之星”评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2021年3月19日—24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到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。地址:十一号实训楼S11—602。联系电话:0717—8852972,联系人:宋老师。